摘要
2020年1月31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杭州市局案件线索交办函,反映余杭区塘栖镇蔡某涉嫌销售伪劣口罩,要求查处。2月1曰,余杭区局开展调查。经查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紧缺,蔡某发现“商机”,前往金华市某口罩厂对一款白色无标识防尘口罩进行考察,并在考察期间明知该口罩是日常防尘口罩,但蔡某无视该口罩厂卫生环境差和所生产的口罩包装上无任何标识,亦无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情况,以个人名义从该口罩厂购进日常防尘口罩。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7期38-39,共2页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