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朝将其治下的民众按照归顺先后、地域方位、文化特征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四个类别,在任官、科举、刑罚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对待。学界一般称之为"四等人制"。事实上,元代四大族群之间更多的是内外之别、亲疏之别,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等级之别。这种"族群内外制"的成立,既是蒙古人"圈层式"结构的延伸以及对辽、金制度的继承,同时与儒家文化中以"五服"制度为核心的天下观念精神相通,是人类各地域族群以自我为中心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的体现和实践。
出处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138-148,共11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元人著述总目丛考”(13AZW005)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3-14世纪‘丝路’纪行文学文献整理与研究”(17ZDA256)
“中国古代都城文化与古代文学及相关文献研究”(18ZDA23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元代交通与诗歌研究”(19YJC7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