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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消费提示:我国不存在“械字号面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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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公告(以下简称"科普公告")表示,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同时,"妆字号面膜"不能宣称"医学护肤品"。一、不存在所谓的"械字号面膜"所谓"械字号面膜",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
出处 《中国化妆品》 2020年第2期11-11,共1页 China Cosmetics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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