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包括公共卫生事件在内的突发事件应对中,慈善组织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会发生显著变化。应急状态下的法律规范有别于常态法治下。在这一前提下,慈善组织在新冠疫情应对中表现得颇有特点,但是喜忧参半。从最先的单一应急物资的募集和提供逐渐过渡到符合各自宗旨的多元化公益项目的实施,慈善组织体现了自身的价值和功能,但是也表现出存在的问题和亟待改进之处,须大力完善慈善组织之间的协同机制,构建慈善组织得以制度化参与的政社协同机制。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6-31,共6页
Academia Bimest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