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共同社东京2020年1月15日电】出于对2011年福岛核事故的反省,日本政府2013年导入了写明必须加强核电厂安全对策的新安全标准,导致全国商用核电厂重启所需的安全对策费、设施维持费、反应堆报废费用的总额达约13. 5万亿日元(人民币8434亿元)。费用预计将进一步上升,最终会加入电费中,成为国民的长期负担。共同社基于总计拥有19座核电厂、57台核电机组的11家电力企业的会计资料以及对各企业的采访结果进行了统计。
出处
《国外核新闻》
2020年第2期15-15,共1页
Foreign Nuclear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