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商业银行 保险机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于近日发布联合公告,允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分批推进参与中金所国债期货交易。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试点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20年第2期4-4,共1页 Heilongjiang Financ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