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使用制度一直是著作权法中最为复杂的难题之一,而个人性质的合理使用作为其基础和核心,正值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契机下,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对于个人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立法者应在立足本土国情的前提下紧跟国际潮流,谨慎限缩个人性质合理使用的目的和范围,将个人性质的合理使用更加具体细化,在提炼,融合考量三步检验法和美国合理使用四要素判断方法后,旨在更好的完善个人合理使用制度,平衡各方关系人的利益平衡。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5期63-66,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