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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外的“李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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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治十二年(1873年),两宫太后结束垂帘听政,归政于穆宗,穆宗“大孝养志”,要为退休的太后安排一处游观之所,于是,八月下诏,命修复圆明园。其时,国用不足,除官员捐款外,工程费用着内务府自筹。内务府在嘉庆、道光时期,年收人约百万,赤字犹在二十万上下;咸丰、同治间,则以内乱,收人骤降至三十万,自顾不暇,哪有余力修复圆明园?然而,内务府中人,不怕手里没钱,只怕上面没项目。这个道理,你懂的。
作者 谭伯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方人》 2020年第3期26-27,共2页 Norther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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