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重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建筑垃圾污染问题我国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在对农村建筑垃圾的处理上存在着较大的滞后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建筑垃圾呈日益增多的趋势;二是对农村建筑垃圾处理的监管力度不足;三是对农村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能力极度缺乏。为此建议:一、加强立法,研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立法经验,在中央层面上重视加快《资源再生利用法》的研制出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指导加快研制出台《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为各省市、地区积极开展农村建筑垃圾处理、监管和利用工作提供法律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