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1号《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6年4月25日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部长韩长赋2020年1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0年第11期18-28,共1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