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大环境下,第三方支付领域日益发展的同时,亦潜藏着诸多刑事风险,如市场准入环节中非法经营的风险、资金管理环节中资金非法挪用的风险、运行环节中网络洗钱和套现的风险、数据管理环节中个人信息被侵犯的风险.刑事风险的出现凸显出刑法规制的必要性,但刑法过度的介入容易遏制金融创新,因而刑法的介入应秉持刑法谦抑性的立场,遵循二次违法性原理,才能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防范刑事风险.
出处
《延边党校学报》
2020年第2期58-62,共5页
Journal of Yanbian Party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