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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得税会计处理几个问题的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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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永续债利息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2017)]规范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和披露等。2019年1月28日,财政部又印发了《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对企业发行或持有的永续债,按照金融工具列报准则(2017)判断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属于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提出进一步的指引。
作者 应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28-33,共6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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