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缴资本制的确立给债权人保护带来严峻挑战,强化信息披露规制是应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路径。信息披露不仅发挥着对债权人保护的一般效用,而且是其他债权人保护制度有效实施的逻辑基石。当前我国信息披露规制存在立法权威性、质量标准性、披露及时性、获取便捷性以及责任缺失性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着债权人保护制度体系功效的发挥。有必要在借鉴美国、英国、德国以及日本信息披露规制立法的基础上,通过优化信息披露立法模式、提升信息披露标准、完善信息披露类型、拓展信息披露渠道以及强化信息披露责任等措施予以应对,以推进债权人保护水平的提升。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69-182,共14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FFXB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