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说的话所表达的意思远不止字面意义,那些"多出的"可以统称为"含义"(implicature).该文对格赖斯的"含义"概念和含义分类体系做了详细解释,加入了更多的汉语的例子,发现格赖斯所分的5种含义并不能涵盖所有的例子,也就是说格赖斯对"含义"的界定偏向保守;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格赖斯把含义定性为一种意义类型,这极大地限制含义理论的解释力.如果把含义理解为一种机制则会让我们对语言的认识豁然开朗,语言不再是供人欣赏的艺术品,而是人人用起来得心应手的工具.
出处
《海外英语》
2020年第6期104-106,11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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