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常态化和正规化,封堵了洗钱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实施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给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特定非金融机构实施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带来可乘之机。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制度缺失,特定非金融机构主体范围不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不具体,诸多原因导致我国非金融市场洗钱风险巨大。防范特定非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需要建立特定非金融市场反洗钱法律制度。
出处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139-140,共2页
Journal of Huainan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