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作为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力量,是当前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既揭示宗教是对现实世界“虚幻的”“颠倒的”反映,又肯定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客观存在和现实影响;既认可宗教对社会稳定发展具有粘合剂作用,也揭示宗教对人类社会发展、国家文化安全“有可能产生很大的破坏力”。亟需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与方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宗教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积极作用,消除其作为“人民的鸦片”的消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国家文化安全。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70-76,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东南沿海地区宗教新态势的国家文化安全研究”(项目号16BKS11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