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观设计合案申请制度是单一性原则的例外,该制度设置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申请人的申请成本和国家的行政资源,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重复授权和抵触申请的问题。在中国,允许合案申请的"多设计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包括成套产品外观设计和相似外观设计,而日本的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中也存在与中国名称类似的成套产品,以及与中国相似外观设计对应的关联外观设计。中日两国相似或相对应的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中均有较多可对比、可借鉴之处。本文根据中国外观设计合案申请制度的特点,分析借鉴日本相关制度的优点,对于中国外观设计合案申请制度的完善具有进步意义。
出处
《专利代理》
2020年第1期42-46,共5页
Patent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