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构的首要职责,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的“经济部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探头不灵、监督抓手不多,导致监督效果不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业务能力不足、监督合力发挥不够充分,应当进一步夯实监督基础,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
出处
《青海金融》
2020年第4期51-5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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