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自主权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决定》还提出,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出处
《国企管理(石油经理人)》
2020年第3期14-14,共1页
China State-Owned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