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央环保督察大背景下,我国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好转,但整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依然威胁着我们的生存环境。对此,我们必须有所作为。随着公益诉讼的蓬勃发展和制度完善,司法机关应对环境污染行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诉讼模式,是对公益诉讼的探索和发展,可以双重制裁污染环境行为,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仍处在探索阶段,面临着无法可依等诸多现实困境,因而需要对其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框架内进行制度续造,组建公益诉讼检察团队、设立分级管辖制度,探索适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解制度,在司法层面推动我国生态环境好转。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103-112,共10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