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遗忘权目的在于保障人们不被过往不利事件所困扰,勇敢面对新的生活。在我国被遗忘权是一新兴权利,因而目前学者对被遗忘权究竟属于何种法律性质,口径并不统一。争议的焦点在于被遗忘权究竟从属于隐私权还是个人信息权。基于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考量以及更好地达到被遗忘权设立的目的,未来我国在对被遗忘权进行立法时应当认定被遗忘权属于个人信息权的附属内容,而非隐私权的延伸,也不能视为一般人格权。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44-48,共5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