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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通过《安徽省港口条例》3月27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港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落实承接了近年来国家和省在港口管理方面的改革成果,并与交通运输部有关规章、要求进行衔接。根据新修订《条例》,安徽省将进一步完善港口行政管理体制。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20年第5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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