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表情包的制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逐渐简单,人们有时只需在观看电影、电视剧时将画面截图保存,不加或稍加文字、图像的修改即可成为表情包。而这种公众人物的表情包也越来越盛行,不仅是有截图制作的,还有使用照片制作的等。根据当前的法律规范和现实因素,凡是可以被公众识别出的外部形象都应该属于肖像;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不应该作为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以营利为目的和丑化他人形象应该作为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社会应该注意一些丑化他人形象和打商业擦边球的行为。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166-169,共4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