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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行刑衔接严处买卖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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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特种作业危险性高,我国法律法规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然而,有的人为了获证,动起了歪脑筋。日前,靖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买卖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案件进行判决。
作者 陈俊 赵勇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20年第5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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