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曹魏时期敦煌郡应有敦煌、龙勒、效谷、广至、宜禾、冥安、渊泉、伊吾八县;西晋元康五年以前,敦煌郡有昌蒲、敦煌、龙勒、效谷、广至、宜禾、冥安、深泉、伊吾九县;元康五年后,敦煌郡或仅保留昌蒲、敦煌、龙勒、效谷四县;前凉时期敦煌下辖有敦煌、龙勒、效谷、凉兴、乌泽诸县;西凉时期敦煌郡的管辖范围是敦煌、龙勒、效谷诸县;北魏时期敦煌郡下辖县调整为敦煌县、鸣沙县、平康县;北周时期敦煌郡统鸣沙县。
出处
《敦煌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80-186,共7页
Journal of Dunhuang Studi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敦煌通史”(16JJD77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