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通过一定的约束机制和规范措施,促使担保行为良性发展,可为各方利益主体实现多赢的局面新《证券法》已于今年3月施行;证监会2020年工作会议提出,启动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以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为重点,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本人从汉钟精机创立之初任职至今已22年,一直负责财务、证券、管理等工作,公司上市已13年,就治理专项上述内容谈几点建议。
出处
《董事会》
2020年第3期67-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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