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非法购买农村房屋 买卖合同被判无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按照法律规定,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必须是房屋所在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否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将会被认定无效。不久前,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因买方不是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方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被告朱某系江西省瑞昌市码头镇新风村九组村民。原告某村民委员会欲将其所有的老村部房屋整体出售,被告朱某有意向购买。2017年12月原告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朱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总购房款为27万元.
作者 龚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20年第4期63-64,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