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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后清宫粤海关税收报告》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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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粤海关始设于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监督全称为“钦命广东沿海等处贸易税务户部分司”,设海关监督满汉各一人,笔帖式一人。康熙二十八年,清政府正式颁布钦定粤海关税则,一直履行着征收对外贸易的税收与执法职能,并通过口岸现场来实现。这些口岸有广州、澳门、乌坎、庵埠、梅菉、海安、海口七大总口。
作者 叶农 宋玉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45-145,共1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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