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采用2007~2016年中国沪深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大股东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多个大股东的存在能够提升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当公司非控股大股东的数量越多、持股比例越高时,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越高。该结论在控制了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后依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相对于民营企业,多个大股东对企业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在国有企业中更为显著;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强化多个大股东对企业风险承担的正向影响。本文拓展了多个大股东经济后果领域的研究,对提升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亦有借鉴意义。
作者
冯晓晴
文雯
FENG Xiaoqing;WEN Wen
出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5-36,共12页
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股权质押视角下北京市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机制研究”(19YJC040)
北京外国语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高管海外背景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研究”(YY19ZZB006)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家族企业控制权结构及其动态演化的经济后果研究”(2019JT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