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地瑶音乐的族性建构与文化认同,是从明王朝对高山瑶实施的军事"招抚""编户齐民"开始,直至20世纪50至80年代国家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背景下形成的一种瑶、汉音乐文化身份的合流。作为瑶、汉两个族群传统文化合力建构而成的平地瑶音乐,是高山瑶与汉族传统音乐分别产生"濡化"与"涵化"后的结果,它们各自保持着自己的核心文化认同。其中一部分高山瑶被汉化后形成的平地瑶音乐,汉族传统音乐的传入,构成了平地瑶音乐系统的主体性,进而形成了对汉族文化的一种主观认同,或称为"客观性事实";而另一部分通过汉文化身份转换成的平地瑶音乐,虽然其音乐的族性发生变迁,但是音乐的主体性继续保持着汉文化特色,促现了某种客观认同,或称之为"表达性事实"。
出处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4-27,共14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基金
2019年度湖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认同·建构——湘南平地瑶音乐的历史民族音乐学考察》(课题编号:18A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