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一个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此次疫情过后,我们应当痛定思痛,反思疫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严重影响,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操作程序、采购方式、投诉处理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己亥年末庚子年初,新型冠状病毒从潘多拉魔盒中散出,肆虐华夏大地,也给政府采购带来了严峻考验。一方面,防控新冠肺炎急需的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亟需采购;另一方面,非防控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在严密防控条件下如何实施,都是新的挑战。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20年第4期73-77,共5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