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20年来,句法复杂性(complexity)、语法准确性(accuracy)以及流畅性(fluency)(以下简称CAF)一直在二语写作的评价框架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然而,CAF在二语写作评价中的效度问题一度受到质疑。由于CAF把重点放在语言本身而忽略了语言产出的语境及语用功能,在未来的二语写作研究中,这一评价标准将有待扩展,以便更为真实有效地反映二语学生写作能力的发展并衡量他们写作文本的质量。文章首先回顾了CAF应用于二语写作方面的相关研究,接下来讨论了这一评价模式存在的三个问题:1)CAF的测量方法和语言熟练度不具有线性关系;2)CAF不能反映它期待的构念效度;3)虽CAF与高水平语言能力发生重叠现象,但它们分别代表了独立的基础构念。最后,文章扩展了CAF的评价模式,即写作中的体裁与语用两个维度也应纳入写作能力评价框架。
出处
《江苏外语教学研究》
2020年第1期15-19,共5页
Jiangsu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基金
2019年河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大学英语课堂反馈类型对写作能力提升的有效性研究”(HDXJJG 2019—03)的阶段性成果
河南省2017年度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大学生雅思写作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2017SJGLX0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