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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如何改变制度规范?——读邱澎生著《当经济遇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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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清中国果真处于停滞状态吗?长久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明清史研究者。尽管学界普遍承认16~18世纪经济增长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可是,对于这一经济成就究竟意味着什么,研究者始终没有形成共识。无论是将晚明以来的经济成就看作高水平陷阱、没有发展的增长,还是视为资本主义萌芽,在所有研究者背后始终潜藏着一个李约瑟问题:中国为什么没有发生工业革命?针对这个问题,研究者提出种种解释,诸如人口压力、清朝入主导致专制主义统治加强、中国未能出现保障私有产权的法律规范等等。毕竟,明清时期的中国既没有发生工业革命,也未能出现类似近代西欧民法、商法的法律体系。这样,无论如何看待明清时期的经济与社会变迁,在李约瑟问题的背景之下,最终都不可避免地归结到明清时期的经济与社会没有发生有意义的变化,明清中国处于停滞状态。
作者 桂涛
出处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2019年第1期511-519,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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