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皮海洲(独立财经撰稿人):市场既然允许送转股,当然也要允许上市公司缩股。个人建议,对于上市公司缩股是需要有限制的。首先,对于历史上有过高送转的公司,在最后一次高送转后的10年内不得进行缩股,避免上市公司时而高送转、时而缩股来迎合市场炒作。其次,实施缩股的公司,最近三年主业必须盈利,主业亏损的公司不得缩股,避免缩股成为垃圾公司逃避退市的手段。此外,实施缩股的公司,进行第二次缩股的时间距离前次缩股不得少于5年。而且实施缩股的公司,5年内不得进行送转股,10年内不得进行高送转。
出处
《股市动态分析》
2020年第11期5-5,共1页
Stock Market Trend Analysis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