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下称"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明确,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此外,还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在捐赠支援了一线之后,如何在事后兑现应得的减免优惠呢?捐多少扣多少,不受比例限制3月10日,.
出处
《山东国资》
2020年第4期97-9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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