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典型案例:王某,中共党员,某镇党委书记兼拆迁办主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接待费用超预算,且部分接待费用超标准,王某与镇党委副书记李某、出纳刘某、评估公司张某等人商量,从镇里的征地拆迁补偿款项中,采取虚报补偿面积、制作虛假土地租赁合同、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等形式,套取200万元用于填补接待费用的缺口。但在填补完接待费缺口120万元后,王某与李某、刘某张某等人又商议将剩余的80万元分掉,一开始王某分得25万元,李某分得25万元,刘某分得20万元,张某分得10万元。
出处
《党风》
2020年第5期47-47,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