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界对《孟子》中舜的行为是否合理纷争不已,主要原因在于,未阐明舜或孟子看待亲亲与守法公正之关系的特定视角。对此,宋儒阐发了公私对立与公私并济两种观点,从道德责任角度论证舜的行为的合理性,彰显出公私观的多维伦理意涵。公心与私意对立的道德价值观阐明,合理的行为出于主体道德责任意识与伦理角色的合宜要求,并排除主观情欲与私自用智的干扰。公义与私恩并济的政治伦理观则揭示出公私领域既分明、又可能重叠之事实,以及家庭与社会双重责任的不容推卸性。据此,有效化解恩义伦理困境的方式不是恩义的价值高低排序与选择,而是出于伦理责任与仁义道德的恩义两全与恩义不相害。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61-67,共7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19B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