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扶贫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尤其是对农村来说,贫困是一个治理制度的问题。为此,本文基于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构建精准扶贫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治理机制的分析框架,从新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3个方面阐释了乡村治理的难题,并进一步以贵州省麻江县干桥村扶贫"第一书记"为案例,应用上述框架分析了其改变贫困村庄乡村治理机制的内在逻辑。研究发现,贫困村庄在"第一书记"的帮扶下发生了基层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参与意识增强、传统产业发展壮大的改变。当前精准扶贫实践中,应重视村庄内部自主治理、多主体合作治理,同时引导村庄发展特色产业,引导村民参与产业发展,增强"造血"功能,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能长期稳定脱贫。
出处
《世界农业》
CSSCI
2020年第5期57-62,共6页
World Agricultur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人口变化、城乡人口流动和中国的农业与农村发展”(7136114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