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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让改革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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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5年8月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把人大立法决策同地方党委发展改革决策结合起来,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扭住改革发展的关键点,认真履行立法职责,先后制定出台了《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等9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强制力支持保障市委改革举措贯彻落实,为保证全市改革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贡献了人大力量。
作者 杨小龙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20年第4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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