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疫情突然袭来之时,出于职业敏感与关注,予以转载时,稍加臆测地"发挥"评论一翻也是常有的事儿。而本案真实案例告诉人们,这种不乏虚假内容的评论与散布谣言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转发疫情臆测"发挥"引祸端刘某系一家大型养鸡场退休职工。或许是职业敏感,2018年3月初,刘某在国家农业部网站看到一条关于某某地区某养殖户饲养的蛋鸡出现疑似禽流感症状,发病1 000只信息,便在自己的微博上用名为"富民天地"的微博账号转发内容为:"我正在看‘某地区发生一起家禽H7N9流感疫情’,分享给你,一起看吧!比邻地区都有发病,没有上报,程度不同而已。"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20年第5期38-39,共2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