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针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一种法定监督方式,对于强化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立法不完善、监督刚性不足、检察机关自身原因以及法院认同接受度不够等因素影响,导致再审检察建议监督质效不高、运行不畅等。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方式解决上述问题,关键是提升监督质效,强化监督权威,具体做法包括:一方面,需要细化立法,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自身也须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落实后续跟进监督,确保再审检察建议权规范、有效行使。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7期46-50,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