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流官化”是指村干部不再局限于由本村村民担任,而是由同一镇域内的镇村两级干部实行跨村、跨层级任职,乡村社会基础变迁背景下村干部自生秩序的断裂是“流官化”生成的内因。基层治理转型对村干部提出的专业化、技术化要求,加速其类型更替。“流官化”以行政供给村级治理主体的方式,填补了农村治理真空,重塑了正式激励机制,激发了村干部的治村动力,适应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其实质为行政助力下的自治。在当前阶段,村民自治应结合新的时代形势作出相应调适;强化乡村治理中的国家责任,依据村社自主性程度,合理调整助力方式;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村庄自主性能力。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25-31,共7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党支部组织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9CDJ005)
湖北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项目《党的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9ZDMY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