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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微企业承租国有房屋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处 《光彩》 2020年第5期9-9,共1页 Bril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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