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用人单位是否能以假证书应聘为由拒付劳动报酬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两个月前,我到一家生产甲醇燃料的化工公司应聘时,为了能够进入到控制仪表的维修维护工作岗位,便借用了别人的岗位证书经涂改后而蒙混过关。日前,公司在核对新聘员工信息时,发现我所使用的岗位证书是虚假的,随之作出了与我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当我向公司要求支付我工作以来的劳动报酬时,却遭到公司的拒绝。公司的领导告诉我:你用虚假证件参加公司应聘,公司没有追究你的其他责任就算很给面子了,想要劳动报酬门儿都没有。请问:这家化工公司与我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可以拒绝向我支付劳动报酬?
作者 程文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20年第2期28-28,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