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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确定首批12个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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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高邑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固安县、肃宁县、任县、南和县、邱县、鸡泽县、涉县、临漳县、曲周县、肥乡区12个县(区)为首批省级生态园林城试点,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宜居水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园林城是园林城的"升级版",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水平及城市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
出处 《城建档案》 2020年第4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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