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讯与拷讯是指使用刑具等暴力手段逼取口供的行为,但并不能代指中国传统讯问技术的全部。相反,古代律法对刑讯、拷讯也有着严格的限制。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西学的传入和中国法律的大变革,拷讯被逐步废除。传统讯问技术史不应当被简单地视为落后残忍的"拷讯"史,更不应当为现今讯问技术发展所抛弃,而应当是中国法治话语体系构建中值得龟鉴挖掘的本土资源,对其理性地思考变与不变。应当改变的是人权保障理念下的讯问方式,不变的是传统讯问技术的"深挖"功能;改变的是依供定案的讯问思维,不变的是从口供中发现案件信息和疑点的价值。从根本上防范冤假错案,不能轻信"零口供"的办案方式,应当理性地看待讯问技术的功能与传统经验,从口供与物证多维的视角去查证案件事实。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30-37,共8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上海市社科规划青年课题资助项目“共识、分歧与发展:中国刑事证据调查技术与检验制度的现代转型(1906-1949)”(项目编号:2019JG009-EFX32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