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统一标准 赔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寿县新桥法庭不久前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首次统一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来计算残疾赔偿金方案,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权某各项损失18.5万元。2018年12月,李某到寿县某镇汪某的粮食收购点收购稻谷,招呼干活的王某通知了权某等4人一起到该粮食收购点,为李某往车上装运稻谷。就在稻谷快装好的时候,权某应李某要求又到车上为稻谷进行平整,不幸的是权某平整中不慎从车上摔下,多处受伤,辗转几家医院治疗,并构成八级伤残。后来,涉事各方就损失如何赔偿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作者 霍前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0年第8期40-4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