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正式全面铺开。各省在启动与落实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如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政府行政干预,侵犯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利;部分企业因债转股产生逃废债务的思想,趁机"搭便车"掩盖风险等。海南在建设自由贸易港背景下进行新一轮的金融机构债转股工作应对标世界上先进的债转股制度,即以更加开放的指导思想,有效地研究分析债转股的实施机构准入门槛、债转股分业经营的法律制度设计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与对策,为全国债转股工作提供相关经验。
作者
文穗
李斯才
文博
Wen Sui;Li Sicai;Wen Bo
出处
《新东方》
2020年第2期8-14,共7页
The New Ori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