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简版)批件号:ZGB2017-3实施日期:2017年08月27日颁布日期:2017年02月27日修订内容与结论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修订药品处方、制法,增修订检查,增订指纹图谱、含量测定项目。实施规定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6个月内,生产企业按原标准生产的药品仍按原标准检验,按本标准生产的药品应按本标准检验。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本标准生产该药品,并按照本标准检验,原标准同时停止使用。
出处
《中国药品标准》
CAS
2020年第2期167-180,共14页
Drug Standard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