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社会责任一般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我国城市公交企业大多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性质,存在的目的就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交通服务,其"国有""公益"的本质决定了城市公交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更需关注的是,履行社会责任强调以公益和最佳社会效益为宗旨,某种程度上是政府职能的企业化行为。合肥公交集团是国有独资企业,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
出处
《城市公共交通》
2020年第4期29-31,共3页
Urban Public Transport